日前,我省出臺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優錄政策。優錄政策包括加20分投檔和加10分投檔,8種情形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考生登記表、證件和相關材料上交縣(市、區)招辦截止時間為3月15日,較去年提前近1個月。
考生最高可加20分投檔
符合條件考生,可加20分投檔或加10分投檔。
加10分投檔: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僑眷高級知識分子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應屆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省級以上運動會獲得單項前三名,集體項目第一名的主力隊員;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父母和本人均為農村戶口、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的農村獨生女,且是報考湖北省屬高校的考生。
加2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軍人;在服役期間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
同時符合幾項加分政策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的附加分。省招辦稱,申請加分投檔的考生須提供優錄證明材料和原始證件,并由相關部門審核蓋章。
我省各項招生優錄項目所需的證明材料及證件,詳見湖北招生信息網(http://zsxx.e21.cn)。
8種情形考生可優先錄取
8種情形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分別為:省級優秀學生(應屆畢業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受到省級以上黨政群工部門表彰的優秀學生和優秀干部;見義勇為受到市(州)級以上行政部門表彰或嘉獎的考生;在高中獲得全國中學生數、理、化、生物和計算機信息奧賽省賽區一、二等獎和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在高中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三等獎以及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的獲獎者;高中階段,在市(州)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體育和文藝比賽中獲得個人一、二等獎、集體項目一等獎者;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作弊者取消當年錄取資格
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優錄考生資格審核實行部門負責制??忌鷥炰浬矸菡J定和相關原始證件的真實性由優錄項目涉及的縣(市、區)、市(州)及以上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審核、蓋章確認,誰審核,誰簽字(蓋章),誰負責。
由于虛報、隱瞞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以及使用其他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員或其他人員的徇私舞弊行為,取得加分資格或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發現,由省教育行政部門(或授權省招辦)取消其當年的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戶籍所在地。
與去年不同的是,今年加分考生信息公示期將延長半年,省招辦表示此舉是為了減少操作過程中的違規、作弊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