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市教育局正式出臺十堰市2010年普通高中及中職招生方案。據悉,為促進區域內基礎教育均衡發展,結合十堰市實際,2010年全市初中畢業生48043人,按照高中階段普職比例1∶1.14的要求,普通高中計劃招生22500人,中職計劃招生25543人。
普通高中計劃招生22500人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0年全省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計劃編制工作的通知》要求,2010年十堰市初中畢業學生人數為48043人,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為22500人,占初中畢業學生人數的46.83%。
5所省級示范高中招生計劃為5780人,10所市級示范高中招生計劃為9760人,19所一般高中招生計劃為6960人。
市一中、鄖陽中學、東風高中的指令性計劃(含“均衡生”,以下同)中城區(含東風公司,以下同)考生占60%,縣(市)考生占40%。
市教育局按2010年各縣(市)參加中考人數將3所學校的指令性招生指標分解到各縣(市)。
其中,市一中招生總計劃為1300人,其中指令性計劃為910人,在六縣(市)的指令性計劃為365人;鄖陽中學招生總計劃為1300人,其中指令性計劃為910人,在六縣(市)的指令性計劃為365人;東風高中招生總計劃為880人,其中指令性計劃為616人,在六縣(市)的指令性計劃為246人。
招生分為5個批次 各校劃定招生范圍
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分為5個批次,各批次學校名單及招生范圍確定。
第一批次:包括市一中、鄖陽中學、東風高級中學,面向全市各初中學校招生。
第二批次:包括丹江口市一中、鄖縣一中、鄖西一中、房縣一中、竹山一中、竹溪一中,均在本縣(市)招生。
第三批次:包括市二中、柳林中學、市十三中、車城高級中學、丹江口市二中、鄖縣二中,其中市二中、柳林中學、市十三中、車城高級中學主要面向城區招生,在城區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面向縣(市)招生;其它兩所學校在本縣(市)招生。
第四批次:包括市十六中、市五中、茅箭區文錦學校、鄖西二中、鄖西三中、鄖西四中普通高中部、房縣二中、房縣三中、丹江口市四中普通高中部、十堰市綜合高中普通高中部、鄖陽科技學校普通高中部、竹山二中、竹山職教集團普通高中部、竹溪二中,其中市十六中、市五中、茅箭區文錦學校主要面向城區招生,在城區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面向縣(市)招生;其它11所學校在本縣(市)招生。
第五批次:包括市黃岡實驗學校、市東方博才學校、武當山精武學校、武當山文武學校和市藝術學校普通高中部,面向全市招生。
實行4種錄取方式 高中錄取分3階段
2010年十堰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將實行“指令性計劃生”、“均衡生”、“擇校生”和“特長生”4種錄取方式。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分3個階段:先錄取指令性計劃生,再錄取均衡生,最后錄取擇校生(含特長生)。3個階段不得互相交叉,每一階段錄取結果要及時公布,然后進行下一階段錄取工作。
全市各批次學校錄取資格線由市教育局統一劃定。六縣(市)教育局根據市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并結合本縣(市)實際情況,分別制訂縣(市)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報市教育局批準后組織實施,招生錄取工作結束后帶領本轄區內的普通高中學校攜新招收的高一學生花名冊統一到市教育局注冊。
指令性計劃生采取網上錄取
指令性計劃生采取網上錄取的辦法,由市、縣(市)教育局按政策、按計劃、按批次、按志愿錄取。
指令性計劃生錄取先由市教育局根據各校指令性招生計劃和考試分數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然后發布學生學業考試成績及查分,接著考生填報志愿,最后繳費報名,注冊。
填報方式如下:
第一批次:①填報第一批次學校的十堰城區考生,必須同時填報三個志愿,錄取時按第一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滿為止。第一志愿未錄取的參與第二志愿學校的招生錄取,依此類推。填報第一批次的縣(市)考生,只填寫“十堰城區省級示范高中”10個字,在第一批次的分數線劃定后由市教育局對上線考生采取電腦隨機抽取的辦法統一調配到城區3所省級示范高中,被錄取的考生必須服從分配。
第二批次:僅限縣(市)考生填報,且各縣(市)考生只能填報本縣(市)一中。
第三、第四、第五批次:填報這3個批次的十堰城區考生,最多可填報3所城區普通高中,錄取時按第一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滿為止。第一志愿未錄取的參與第二志愿學校的招生錄取,依此類推。填報這3個批次的縣(市)考生,最多可填報3所普通高中(含城區和縣市普通高中),錄取時按第一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滿為止。第一志愿未錄取的參與第二志愿學校的招生錄取,依此類推。
市教育局審驗城區考生志愿表;縣(市)教育局審驗本縣(市)考生志愿表。市、縣(市)教育局按批次錄取指令性計劃生,并在網上公布錄取結果,各學校根據網上公布的錄取結果填寫好錄取通知書并經審核后發放,城區各普通高中的錄取通知書經市教育局審核后發放,其它普通高中的錄取通知書經各縣(市)教育局審核后發放。
均衡生由電腦隨機派位分配
從市一中、鄖陽中學、東風高中3校在城區的指令性計劃中單列20%的指標(其中市一中108人,鄖陽中學108人,東風高中74人),分別按城區各初中今年應屆畢業生人數所占城區今年應屆畢業生總人數的比例分配到各初中,且在分配時適當向薄弱初中學校傾斜。城區各初中學校的“均衡生”在3所省級示范高中的指令性計劃生錄完后,按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均衡生時由市教育局用電腦隨機派位分配到3所省級示范高中,均衡生必須服從分配。各縣(市)一中的均衡生招生錄取工作由縣(市)教育局參照此標準執行并報市教育局備案。
擇校生在規定時間自愿報名
擇校生不填志愿,由考生在各類普通高中擇校資格線公布后按規定的統一報名時間自愿到學校報名,學校審核考生資格,按“三限”政策錄滿擇校生計劃為止,并按統一規定的時間做好注冊工作。
特長生專業測試必須合格
擬招收體、音、美特長生的學校在2010年5月25日前將招生方案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在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專業測試并將測試合格學生的名單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經專業測試合格的學生方可報某校特長生志愿。
中職計劃招生25543人 嚴格招生計劃管理
2010年全市初中畢業生48043人,按照高中階段普職比例1∶1.14的要求,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計劃22500人,中職招生計劃25543人。據此要求,結合各中職學?,F有招生規模情況,六縣市招生計劃為10110人,六縣市在完成本縣市招生計劃的同時,向市城區中等職業學校輸送智力扶貧計劃生10880人。
對于中職招生,嚴禁擅自擴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嚴格控制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對低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不予注冊,確保普職比例達到規定要求;嚴禁各中職學校在普通初中、高中舉辦職教分流班;嚴禁各中職學校未經批準和不辦理中職學籍注冊手續接收各普通高中學生參加中職對口升學考試;嚴禁各地將初中畢業生納入短期培訓計劃及技工學校招生計劃;嚴禁不經市教育局批準向市外中職學校組織生源。
中職學校的宣傳資料須經市教育局審批后方可發布,嚴禁中職學校發布虛假招生信息,不得采取不正當競爭、惡意競爭手段進行招生宣傳,不得詆毀、損害其他中職學校。
嚴禁轄區內學校封鎖中職招生信息,保證學生自主選擇就讀中職學校。拒絕有償招生,嚴禁轄區內生源學校及教師收取招生費用,嚴禁轄區內中職學校有償招生,嚴禁不經市教育局批準向市外學校非法組織生源。
各中職學校要向社會公開招生計劃、錄取標準、錄取結果、收費辦法、招生紀律,公布招生舉報電話、招生咨詢及投訴辦法,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