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幫忙他人調動工作為由,詐騙他人錢財。近日,房縣檢察院批準逮捕涉嫌詐騙十二萬元的犯罪嫌疑人付某某。
2009年5月18日湖北省國稅局組織各縣市文秘人員集中在江漢大學進行專業(yè)培訓,期間犯罪嫌疑人公安縣國稅局斗堤湖分局付某某與房縣國稅局職工陳某某相識,付某某自詡與省市國稅局領導關系好,可以幫忙陳某某轉干和調動工作從而取得陳的信任。在2009年5月至9月期間,犯罪嫌疑人付某某以幫忙陳某某轉干、調動工作需要活動經費為由,采取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的方法,先后多次詐騙陳現(xiàn)金共計7萬元。付某某在房縣期間經陳介紹認識其連襟房縣人民法院孫某某,付以相同的方式以幫忙孫某某女婿張某某安排工作需要活動經費為由多次詐騙其現(xiàn)金5萬元,所得現(xiàn)金全部揮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