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教字[2010]55號
十堰市教育局關于轉發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物價局《關于對幼兒園規范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的緊急通知》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十堰經濟開發區文教衛局、武當山特區教育局:
現將湖北省教育廳、公安廳、民政廳、物價局《關于對幼兒園規范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的緊急通知》(鄂教基[2010]19號)文件轉發給你們,請按文件要求認真落實,并提出以下意見:
一、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這次專項檢查工作,組成專班,制定方案,突出檢查重點,全面開展本行政管轄區域內幼兒園專項檢查。針對檢查情況,全面開展清理整頓。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幼兒園,要堅決關停,并妥善安置相關幼兒。其中,具備辦園條件,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和未辦理登記手續的,要按照申報程序限期補辦;對有辦學許可證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但存在明顯安全隱患的幼兒園,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間,嚴禁幼兒入園。經過整改仍不合格的,要堅決停辦,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
二、請各縣市區教育局按照鄂教基[2010]19號文件的要求,于7月10日前將檢查結果報市教育局政策法規科,聯系電話:8489526,郵箱syjyjzcfgk@163.com。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