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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縣教育局關于2010年申請認定初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公告


作者: 來源:房縣教育網 發布時間:2010年06月14日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省實行個人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現將2010年申請認定初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對象

    戶籍或任教學校在我縣的中國公民,且學歷、普通話等級、教育教學能力、身體素質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的有關規定。

    二、申報條件

    1、申請人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無刑事處罰記載,熱愛教育事業,思想品德良好,無違法行為,具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能力。

    2、申請初中教師資格應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不符合申請條件);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不符合申請條件);

    3、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申請語文學科、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5、非師范專業人員應具有湖北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和湖北省教育考試院辦公室聯合頒發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

    三、2010年初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時間安排

    (一)春季

    1、個人網報時間:4月25日­—5月10日;

    2、現場確認時間: 4月26日—5月25日(有效工作日);

    3、組織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時間:6月下旬;

    4、認定數據處理時間:5月26日—7月10日;

    5、證書打印數據導出時間:7月10日前;

    6、歷史數據錯誤修改時間:7月5日前;

    7、證書打印及頒發時間:7月30日前。

    (二)秋季

    1、個人網報時間:10月1日—10月15日

    2、現場確認時間:10月11日—10月29日(有效工作日)

    3、認定機構組織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時間:11月下旬;

    4、認定數據處理時間:11月1日—12月10日;

    5、證書打印數據導出時間:12月10日前;

    6、歷史數據錯誤修改時間:12月6日前;

    7、證書打印及頒發時間:12月30日前。

    四、網上報名

    1、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 http://www.jszg.edu.cn),點擊左側“網上申報”圖標或上方“網上申報”欄目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根據系統提示進行網上注冊。申請人須嚴格根據規定,選擇戶籍所在地或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省份及認定機構;我縣申請初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者,認定機構選擇房縣教育局,確認點選擇房縣教育局。

    2、根據系統提示如實填報申請信息,申請人必須在網報系統中上傳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電子照片,照片文件必須符合系統中注明的相關要求(尺寸是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20K以內,且與粘貼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資格證書上的照片為同一版)。申請人必須在網報系統中如實填報手機號碼。

    3、核對填報信息無誤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統提示“申請信息提交成功”并返回詳細信息頁面。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系統生成的報名號,這是以后修改報名信息及進行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如果有信息項填寫錯誤,系統將彈出相應的錯誤提示。

    4、申請信息提交成功后,請點擊“退出”按鈕關閉網報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5、關于師范專業界定等教師資格認定有關政策,請申請人認真查閱鄂教師[2008]9號文件及《教師資格條例》等規定,上述文件可在十堰教育信息網(http://www.sy.e21.cn/)中查詢。如果申請人因師范專業界定等有關政策理解有誤,造成現場確認未通過以致影響認定的,由本人承擔相應后果。

    五、現場確認

    1、申請人必須在確認時間內,按規定攜帶完備的申報材料到房縣教育局進行確認;未在要求時間內確認而影響認定的后果自負。

    2、現場確認點及聯系電話:房縣教育局教師管理科 0719-3109276

    3、現場確認申請人須攜帶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

    (2)近期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張(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上的照片同版);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表;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免試證明;

    (7)思想品德鑒定表;

    (8)非師范專業畢業人員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成績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4、申報材料要求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用8開紙正反面打印,《體檢表》、《思想品德鑒定表》用16開紙正反面打?。ㄒ陨媳碓谑呓逃畔⒕W(http://www.sy.e21.cn/下載);

    (2)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教育學合格證、心理學合格證的復印件,一律用16開紙正反面復?。◤陀邮皆?/font>http://www.sy.e21.cn/查詢);

    (3)所有申報材料必須用牛皮紙檔案袋裝好,并打印封面粘貼在檔案袋上(封面樣式表在十堰教育信息網http://www.sy.e21.cn/下載)。

    六、體檢

    戶籍或任教學校在我縣申請人體檢指定醫院為縣人民醫院。

    七、收費標準

    按鄂價費[2007]85號文件精神,對非師范專業人員收取專業技能考試費每人100元。

    八、非師范專業人員面試、試講

    非師范專業人員面試、試講春季安排在6月下旬,秋季安排在11月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證書發放時間

    證書在縣教育局領取,春季、秋季證書發放時間分別為7月30日前和12月30日前。

    十、關于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

    1、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是非師范專業申請教師資格必備證件之一;

    2、湖北省申請教師資格教育學、心理學考試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十堰市考試由市招生考試院組織實施;每年考試兩次,上半年考試時間為3月21日,下半年考試時間為9月12日;十堰市招生考試院咨詢電話:0719—8672086。                 

                               房縣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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