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教育局:
現將今年上半年非師范專業人員申請認定高中、中專教師資格面試、試講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試講時間:2010年6月14日下午2:30—6:00
二、面試、試講地點:十堰市柳林小學(北京路)
三、面試、試講程序:
1、考生到簽到處簽到并交納費用。
2、考生到所在考室由評委確定試講內容及順序。
3、考生準備。(寫教案,不少于1000字,時間40分鐘)
4、面試、試講(①考生先說課,然后由評委隨機提問進行面試,時間10分鐘;②考生板書一段50字左右的自我介紹)。
5、匯總測試結果、專家組長簽署評價意見并由專家成員簽名。
6、專家審查委員會對各專家組的測試結果進行審查,審查結果報教師資格管理認定機構。
四、有關要求:
1、面試、試講按《湖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面試及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標準及辦法》進行。
(1)面試要求:①通過查看考生思想品德鑒定表、交談、提問考察考生思想狀況、評議表達與思維能力。②通過案例分析考察考生教育教學理論知識和功底。③通過考生儀表、舉止考察考生基本素養。④通過現場書寫和教案考察考生“三筆字”。
(2)試講要求:
①統一采用“現場無學生的試講”(說課)測試標準。
②現場抽簽試講,其中備課40分鐘,試講10分鐘。
③評議組除采用直接聽課外,還應采取現場提問、檢查教學資料等方式測試。
(3)成績評定
①面試分值40分,24分及以上為合格;試講分值60分,36分及以上為合格。兩項成績合計為60分及以上,且面試、試講分別都合格者,視為面試、試講合格。
②各評委獨立打分,平均分為考生的最后得分。
③全部面試、試講結束后,各評議組匯總測試結果,評議組長簽署意見,組員簽名,成績方為有效。
2、請各縣市教育局接此通知后迅速通知考生按時參加測試。考生應試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和申請任教學科的教材(高中統一使用高二秋季現行教材,中專自帶教材〈不指定年級和版本〉)。
十堰市教育局教師管理科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