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房縣網訊 通訊員 代鳳嬌報道:“我在馬路邊,撿了一分錢,把它交給警察叔叔手里面......”5月4日,在房縣公安局青峰派出所上演了兒歌中溫暖的一幕。
原來,5月4日,房縣青峰初中七年級學生去十堰游玩時,在十堰城區(qū)長途汽車站發(fā)現(xiàn)一個女士手提包,打開一看發(fā)現(xiàn)里面有1000多元現(xiàn)金,還有很多銀行卡和證件。?
“我當時第一反應是,要把東西還給失主。”李雨涵稱,雖然1000多元錢對她這樣的初中生來說“算是一大筆錢了”,但她確實沒怎么猶豫,“這并不是我的東西,而且那么多張銀行卡,一定很重要,失主一定很著急。”?
可怎么找到失主呢?最后,李雨涵一路坐車回家一路思考,最后決定把手提包交給警察,不是說“撿到東西就要交給警察叔叔么?”?
于是,李雨涵回到家后,專程前往附近的派出所上交手提包,并在登記完信息后離去。?
隨后,青峰鎮(zhèn)派出所民警根據錢包內線索找到失主……?
“那時候我去十堰省親,行車中途發(fā)現(xiàn)手提包不見了。包里有1000多元錢,而且包括身份證、銀行卡、醫(yī)保卡等重要證件都在里面,補辦起來非常麻煩。”失主說,當時她心急如焚,還特意去屬地派出所調取監(jiān)控查找,結果并沒有找到。?
十幾個小時后,灰心喪氣的失主竟然接到青峰鎮(zhèn)派出所打來電話,通知她去青峰派出所領取失物。?
“在派出所我才知道,我的手提包原來被青峰初中一名學生撿到了。”失主說,在當前社會中學生能拾金不昧,實屬難能可貴,表現(xiàn)出這名學生高尚的品質和良好的道德素養(yǎng),是新時代雷鋒精神在青峰初中學生身上的再現(xiàn)。
失主一再懇請民警同志帶領她本人到學校向李雨涵同學當面致謝。感謝學校領導、老師以及孩子家長教育培養(yǎng)出這么優(yōu)秀的學生。同時,學校相關負責人也表示,始終堅守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號召廣大學生向李雨涵同學學習,弘揚文明新風,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全校掀起“行文明事,做文明人”的良好風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