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縣網訊 通訊員 劉睿 報道:5月24日上午,房縣人民法院、茅箭區人民法院與陜西省白河縣人民法院兩地三院跨省執行聯動,成功執行騰空,并將抵押的商鋪交付給申請執行人楊某。
2010年11月,胡某以承包陜西省白河縣印刷廠綜合樓工程缺少資金為由,向楊某借款。2016年3月8日,經結算,胡某尚欠楊某969.1萬元并出具欠條一份。當日,楊某、胡某還與某房地產公司法定代表人黃某就還款事宜達成債務轉讓協議,同意該債務由胡某轉讓給黃某及其公司,協議由三人及黃某父親簽字、捺印。因欠款未能給付,訴至法院。16年10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黃某公司于判決生效后10日內償還欠款969.1萬元;胡某對該項欠款承擔一般保證清償義務。楊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后,執行法官多次聯系、督促被執行人履行還款義務。但胡、黃二人對法院送達的執行通知書視而不見,拒絕溝通甚至逃避,對抗態度比較強硬。
黃某公司作為房地產開發公司有多套商鋪,在案件訴訟期間已由房縣法院及十堰市茅箭區法院(他案)進行了保全。1月21日,經前期溝通,房縣法院院長王俊卿,副院長浦曉斌,執行團隊負責人柯尊玖及案件承辦人羅和武,十堰市茅箭區法院執行局局長黃可等一行十人赴案件標的物所在地陜西省白河縣,尋求白河縣法院協調、配合。王俊卿一行實地察看了涉案標的物、在地打聽了解案情,并與白河縣法院就具體執行方案進行了前期溝通及計劃安排,預案聯合三家法院,著手開展集中執行房屋活動。

5月23日晚,房縣、茅箭法院四十余名干警來到白河縣準備開展次日執行行動。晚11時,長期不露面、不申報財產且多次拒不履行義務的被申請人黃某恰因糾紛在某派出所接受詢問。得知該消息后,執行干警迅速行動,將其攔截在派出所門口,對其依法進行拘留并連夜帶回房縣看守所,此時已經是清晨5時。5月24日早9點,房縣、茅箭及白河法院11部警車同時到達執行現場,在白河縣當地政法委、法院大力支持配合下,商鋪所在街道已由當地交警進行了交通管制,當地公安出動20名防暴警察、預留15名特警支持本次執行活動。白河縣法院也派出在院執行干警及法警20余人維持現場秩序。房縣法院分成的四個執行小組對四層商鋪進行分層清理,確保毛胚商鋪無人在場后,指揮施工人員入場圍檔安裝。茅箭法院也對其保全的營銷展示中心(售樓部)進行了騰空清場。執行干警向在現場的被執行人家屬再次釋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法律后果,對其進行勸誡,溝通平和,保障了場地騰空施工的順暢進行。
此次兩地三院凝聚合力,市中院執行局領導親赴現場統籌指導,白河縣政法委、白河法院院長及房縣法院院長均坐鎮協調,不僅提高了執行效率,讓本次行動暢通無阻,也推動了異地執行難問題進一步的深化、溝通、解決,強力打擊了被執行人的囂張氣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