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通報了全省鹽業體制改革工作進展情況及下一步安排,省國資委、食藥監局等部門結合部門職能作了交流發言。根據國務院印發的《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從2017年1月1日開始,放開所有鹽產品價格,取消食鹽準運證,允許現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進入流通銷售領域,食鹽批發企業可開展跨區域經營。
會議要求,要深刻領會推進全省鹽業體制改革的重要意義,增強自覺性,清楚認識鹽業改革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決策部署的政治要求,是事關百姓用鹽需求、惠及民生的現實需求,是推進鹽業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內生需求;要吃透國務院、省政府相關文件精神,準確把握全省鹽業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時間進度;要落實改革重點,嚴守改革底線,加強組織保障,完善政策措施,保障食鹽安全,穩定食鹽價格,促使鹽業市場健康發展,支持鹽業企業做優做強,確保全省鹽業體制改革順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