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馳而不息糾正“四風”,現就嚴明清明節期間有關紀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嚴明紀律規定。全縣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尚儉戒奢,文明過節,帶頭移風易俗,嚴禁在清明祭祀掃墓等活動中講排場、比闊氣、搞鋪張浪費;嚴禁參加任何形式的求神拜佛、算命看相、打卦占卜、風水開運等迷信活動;嚴禁用公款購買祭掃物品或各類節禮;嚴禁使用公車或借用下屬單位及管理服務對象的車輛進行祭祀掃墓、踏青游玩、探親訪友等活動;嚴禁借祭祀之機收受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土特產;嚴禁出入私人會所或私人會所性質的場所;嚴禁組織或參與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吃請;嚴禁參與帶彩娛樂和賭博活動;嚴禁從事其他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活動。
二、嚴格落實責任。全縣各級黨組織要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加強清明期間廉潔自律工作,通過多種形式向黨員干部發信號、打招呼、提要求,嚴明紀律要求,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要借助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加大糾正“四風”宣傳力度,努力營造崇廉尚儉、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各職能部門要切實履行部門監管職責,在節日期間對“四風”問題開展專項檢查,推進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常態化。
三、嚴肅查處問責。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暢通舉報渠道,認真受理群眾信訪舉報,讓“四風”問題無處遁形;縣紀委將組織專班加強明察暗訪,重點對大吃大喝、違規使用公車等問題開展明察暗訪;對檢查發現和群眾舉報的“四風”問題快查嚴處,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四風”問題突出的地方和單位,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絕不姑息遷就。對違規違紀問題發現一起,處理一起,通報曝光一起。
中共房縣紀委 房縣監察局
2017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