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縣網訊 通訊員代濤 報道: 從3月1日起,我縣將全面實施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破解市場主體“生容易死難”的難題,打通市場主體退出通道。
2014年以來,工商部門先后實施了一系列商事制度改革舉措,大大降低了企業準入門檻,激發了市場活力。但在寬準入的同時,市場主體退出渠道不暢,企業注銷程序較多、耗時較長,影響了市場機制效率。
此次實施的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規定,對領取營業執照后未開展經營活動的“未開業企業”和申請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無債權債務企業”兩類企業適用簡易注銷登記。
據了解,“兩類”企業中若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等8種情形不適用簡易注銷。
申請簡易注銷的企業通過企業信用公示系統中的《簡易注銷公告》專欄,主動向社會公告擬申請簡易注銷登記及全體投資人承諾等信息,公告期為45日。公告期滿后,企業可向登記機關申請簡易注銷登記。登記機關進行形式審查,根據情況作出不予受理、不予簡易注銷登記、或準予簡易注銷登記決定。
對企業而言,申請簡易注銷一是減少了企業的市場退出成本。一般注銷程序耗時長,且要求企業注銷前要先在報紙上發布《注銷公告》,僅報紙公告就需要企業付費500-1000元,現改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公告展示,不需要付費。二是減少了企業注銷登記環節。一般注銷程序,需要事先辦理清算組備案,簡易注銷程序則不需要。三是減少了企業申請材料。一般注銷程序需至少提交申請書、委托書、投資人解散企業決議、清算報告、清稅證明、報紙公告樣張、執照正副本七份材料,簡易注銷程序只需提交四份即可。
通過全面實施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將釋放出大量的名稱資源和企業登記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