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漢做夢也沒想到愛子會突然離他而去,更沒想到年逾古稀時,會將自己心愛的兩歲孫子告上法庭。所幸縣法院法官傾情調(diào)解,化解恩怨,讓他又找回了往日的親情。
2009年6月,李老漢的兒子李小飛辭別老父幼子前往江蘇鹽城打工。李小飛在打工期間省吃簡用,每月除給妻兒寄錢外,總忘不了也給老父寄錢。李老漢為有這個孝順的兒子心里總是甜蜜蜜的。可天有不測風(fēng)云,今年7月,鹽城方面突然來電話說李小飛在工作時不慎觸電死亡,李老漢聞此噩耗后病倒了,并住進醫(yī)院。
李小飛的妻子前往鹽城處理后事,幾經(jīng)交涉,李小飛所在的公司一次性賠償23萬元。小飛的后事處理完畢后,李老漢也稍稍康復(fù)回家。大家都逐漸從悲傷中緩過勁來,但問題也隨之而來,這23萬元巨款屬誰?李老漢要求按法律規(guī)定繼承遺產(chǎn)份額,但遭到兒媳拒絕。小飛的妻子認(rèn)為兒子才兩歲,以后花錢的地方多,同時自己沒有另嫁,而李老漢還有兩個兒子,就不想給李老漢錢。雙方各執(zhí)一詞,互不相讓,逾鬧逾兇。無奈之下,李老漢在他人指點下將兩歲的孫子和兒媳告上法庭。
縣法院承辦法官為化解這場恩怨,同當(dāng)?shù)卮甯刹恳黄鹬蒯尫ā⑶谥v理,李老漢和兒媳通過權(quán)親情、衡金錢,最終達成一致意見,李老漢放棄訴訟,并獲得賠償款7萬元。(文中當(dāng)事人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