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打贏脫貧攻堅戰,干部是關鍵因素,特別是對派出的駐村干部來說,能力如何,表現如何,直接關系脫貧攻堅大局。因此,駐村干部幫助群眾脫貧要“走心”,不能走走看看,得過且過。
加大對駐村干部的監督管理力度。不論是派出單位,還是駐村所在黨委政府,都應當加強對駐村干部的監督和管理,加大問責力度,杜絕駐與不駐一個樣,時間駐多駐少一個樣。對于那些工作上“不走心”,不愿負責、不敢擔當、懶散拖沓和下鄉“鍍金”者,實行“召回”制度,但召回決不是“一召了之”,召回之后,責令整改,仍然拖拉懶散,不務實的,必須重重“打板子”,進行嚴肅問責;對確實因個人能力出現工作失誤者,要及時幫助提高,“補鈣充電”后再使其“將功贖罪”。召回并不是最終目的,目的是要通過召回提高扶貧工作的嚴肅性,形成一種鞭策力,增強扶貧干部的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和使命意識。懲治是為了警示,沒有“板子”的鞭策,就難以形成競爭活力。
不能把駐村當作“鍍金”捷徑。不可否認,有的駐村干部把駐村扶貧工作當成下鄉“鍍金”捷徑,認為只要駐到村里,做做樣子,只要每月駐滿20天就是實實在在在駐村了,等時間一到,就有了提拔的資本了。這樣的行為是非常不可取的。駐村的目的,是為了幫助群眾脫貧致富,如果沒有做出一點實實在在的成績,不僅傷害貧困群眾的心,而且丟干部隊伍的臉,損害黨和政府形象,更貽誤脫貧攻堅戰機。
駐村干部應當端正工作態度。駐村干部一定要牢記自己駐村的目的,初心,一定要“走心”。要把群眾當親人,把群眾的事當成親人的事去完成。要知道,能不能把工作干好是能力問題,但有沒有下決心、花力氣干是態度問題,扶貧不是兒戲,更不是“做做樣子、走走過程”的形象工程,是一項民生所向的政治任務,是我們黨向全國人民作出的鄭重承諾,做好這項工作,決心和態度比黃金還重要,駐村扶貧干部身處一線戰場,責任重于泰山,只有拿出決心、端正態度,以決戰決勝的勇氣肯干,百戰不撓的韌勁苦干,多謀善斷的智慧巧干,才能不辱黨的使命、不負群眾重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