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縣網訊 通訊員 田文靜 報道: 連日來,房縣實驗小學明同學拾金不昧的事跡在校園傳播,老師和同學們都紛紛為她點贊,學校號召全校同學以她為榜樣,向她學習。

12月5日下午,縣實驗小學三年級十班的明同學跟隨家人在餐館就餐,撿到了一部價值幾千元的智能手機。
“我在餐館發現一部手機,不知道該怎么辦,然后我就給我媽媽了。”明同學的媽媽通過手機殼照片以及相冊里面一份少先隊入隊申請表,發現恰巧是同校三年級九班吳同學的信息,明同學的媽媽主動跟班主任老師取得聯系并告知其事情的來龍去脈,在老師的幫助下找到并確認了失主,最終在老師以及家長的見證下,明同學將手機交到失主手中。
手機就失而復得,失主內心無比感動,特意請老師寫了獎狀,于次日帶領孩子吳同學送到三年級十班,另外她還買了一些文具和小禮物,想送給明同學,沒想到孩子連連推辭,說是自己應該做的,在老師們的勸說下,才勉強收下。
明同學拾金不昧的行為充分體現了縣實驗小學學生的高尚情操和精神面貌,該校開展“新時代好少年”德育活動以來,學雷鋒、拾金不昧、助人為樂等良好品德,已深深植根在全體學生心里,落實在孩子們的行動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