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縣網訊:“要不是你們主持公道,恐怕我一輩子也洗不清這天大的冤枉……”近日,來自房縣的趙某在律師陪同下,為房縣檢察院送來了一面“來回跑數十趟為民取證,伸張正義為民伸冤昭雪”錦旗,她向檢察官們連聲道謝,一度哽咽落淚。而幾個月前,趙某初次來該院時還是愁容滿面。這一次,她神色輕松,這樣的轉變,還得從一起虛假訴訟案件說起。

承辦檢察官告訴記者,2015年末,經他人介紹,趙某認識了袁某并與其同居,期間因生活瑣事雙方多次發生矛盾。2016年8月,在當地司法所和村委會主持下,雙方解除同居關系,并對共同生活期間債權債務進行了結算,之后趙某便攜帶未成年的兒子外出務工。本以為新生活從此開始,誰料兩年后回家,房縣人民法院以趙某拒不履行生效的民事判決對趙某司法拘留30天,并要求趙某償還袁某借款15萬元。“趙某只有小學文化,且處于貧困狀態,有口難辯,后在律師的幫助下,今年4月,趙某走進了我們房縣檢察院。”承辦檢察官介紹。
原來,2016年11月,袁某依據趙某借條向房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趙某償還借款15萬元。2017年4月,房縣人民法院缺席判決趙某償還袁某借款15萬元。判決生效后,袁某向房縣人民法院申請執行。2019年11月,房縣人民法院在執行該案時,劃扣趙某3.8萬元打工收入存款后,又對趙某實施了兩次司法拘留。這一切官司,趙某都未收到過一份法律文書。
袁某手握白紙黑字的借條起訴,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其訴求,趙某卻矢口否認自己向袁某借過錢,到底是哪一方在說謊?在了解基本案情后,該院第四檢察部受理了這起民事監督申請案,在承辦檢察官不懈努力下,通過依法開展調查核實,最終揭開了這起虛假訴訟案的真面目。
“我們在審查調閱法院案卷材料后,先后多次走訪當地司法所、村委會等單位和個人調查了解情況,到多家金融機構查詢了袁某銀行存取款流水,委托上級院司法鑒定部門對借條上的借款人筆跡進行鑒定。經過多方面的調查取證,終于換來真相大白。”承辦檢察官介紹,經司法鑒定,袁某向法院提交借條上的借款人簽名不是趙某本人書寫,借條存在偽造的嫌疑,同時也未發現袁某有15萬元現金的資金來源。綜合上述調查情況,該案經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該院依法向房縣人民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同時將袁某涉嫌虛假訴訟的犯罪線索送給房縣公安局處理。
目前,房縣人民法院已裁定再審此案,房縣公安機關決定對袁某立案偵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