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縣網訊? 通訊員??盧駿、劉睿? 報道:近日,房縣法院訴訟服務中心三名干警驅車至五臺山廖家河村,在村委會設立巡回法庭,公開審理一起因“狗咬雞”引起的損害責任糾紛。

該案起因就是被告的狗咬了原告的雞,“冤家宜解不宜結”——原、被告均為七十左右的老人,還是親郎舅關系,因家庭矛盾一直有心結,所以這回兩家飼養的動物引發的糾紛,誰也不愿意各退一步,“區區小事”就這么鬧上了法庭。
承辦法官詳細了解案情后,考慮到現有證據并不能證明事實,如果按法律規定簡單開庭審判,還會擴大雙方矛盾,又考慮到原、被告年齡大,所居住的村組離城區路途較遠,在與村兩委等相關部門溝通后,決定前往廖家河村,設立巡回法庭,并邀請基層干部和案發時出警的民警出庭,還原事實,安撫原、被告情緒,化解矛盾。庭審過程中,雖然原、被告開始時情緒激動,對事實認定爭議大,但經過三個小時的細致勸說,擺事實講道理,以情動人,以理服人,原、被告雙方也逐漸恢復理性,并在鄉鄰的勸說下,決定一人讓一步,案件最終得以協調解決。原、被告不僅當庭履行調解內容,并約定之后和睦鄉親,不再“小題大作”,引發不必要的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