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縣多種形式貫徹落實縣委“十不準”規定
今日房縣網訊 通訊員陳湘云 陳婷婷報道: 縣委《關于規范全縣黨政干部行為的“十不準”規定》出臺后,全縣20個鄉鎮(場)和縣直各單位,采取多種形式貫徹落實縣委“十不準”規定。
廣泛宣傳,讓規定“入耳”。縣委工作會議召開以后,全縣各鄉鎮場和縣直各單位都迅速組織學習“十不準”規定,還運用各種宣傳載體,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進行宣傳學習,有些鄉鎮場、街道和民間文藝團體利用文藝活動把“十不準”規定變成民歌、快板在干部群眾中進行廣泛宣傳,報刊雜志整版刊發,電視、網絡滾動播出,使“十不準”規定在全縣黨員干部中“入耳”。
學習討論,讓規定“入腦”。全縣各單位為了讓“十不準”規定不僅“入耳”,更要“入腦”,運用多種形式組織學習,展開討論,領會其精神實質和現實意義,使每一項規定都印入大腦,不走味不走調。
撰寫體會,讓規定“入心”。為了讓“十不準”規定深入人心,各單位想盡辦法,有的要求黨員干部帶頭背誦,結合工作實際撰寫體會文章,各鄉鎮(場)和縣直各單位都辦起了學習園地,張貼了心得體會文章,進行學習交流。
公開承諾,讓規定“入行”。各鄉鎮(場)和縣直各部門負責人帶頭在干部群眾中采取公開承諾表示要嚴格遵守“十不準”規定,設立舉報箱,開通舉報電話,接受廣大群眾監督。有的單位把“十不準”規定制成座右銘,放在辦公桌案頭,時刻警醒自己。
監督嚴處,讓規定“生威”。為了讓“十不準”規定落到實處,加強干部作風建設,縣紀委監察局充分履行監督檢查職能,公開舉報電話,并在各鄉鎮各單位聘請紀檢監察信息員,進行明查暗訪和督辦。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上和工作不負責任的,嚴肅查處,并根據情節輕重和影響程度,追究當事人和單位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