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房縣網訊 記者 李碩 通訊員 李偉 報道:全民阻擊疫情的關鍵時刻,需要每個人的以身作則,服從我縣疫情防控相關規定,不要隨意外出,避免人員流動帶來的疫情傳播風險。在這非常時期,竟然還有人拒不服從疫情防控管理規定,沖撞防疫關卡,近日縣公安機關就依法處理的兩期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案件,一人被拘留,一人被罰款。
青峰派出所快速查處一起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案
2月3日,青峰派出所經過調查取證,快速查處一起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案。經查:2020年2月2日12時許,尹吉甫鎮男子朱某駕駛轎車行駛至房縣青峰鎮天燈埡藍莓園疫情防控卡口時,不聽從卡口工作人員勸阻,拒不執行我縣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欲駕車強行沖卡被制止。后經到場民警耐心宣講政策法規,朱某態度好轉,主動寫出書面檢討,并表示愿意接受處罰。目前已依法給子違法行為人朱某處以罰款200元處罰。
軍店派出所快速查處一起尋釁滋事案
2月4日,軍店派出所快速查處一起尋釁滋事案,依法將違法行為人周某予以行政拘留。經查2月3日16時許,丹江口人周某酒后未戴口罩在房縣軍店鎮軍店街路口閑轉,被執行新冠疫情防控的“春雨義工”隊員勸導,并要求其戴上口罩,周某不聽動阻,將正在進行政策宣傳的音箱砸壞,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目前,已依法給子周某行政拘留12日處罰。
疫情防控關乎全縣人民的健康安全,為進一步規范防控秩序,早日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房縣人民法院、房縣人民檢察院、房縣公安局、房縣司法局四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依法嚴厲打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行為的緊急通告》。通告指出,為有效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明確了將對拒不執行防控決定、不如實報告接觸史、不依法接受隔離和治療、強行沖卡、造謠傳謠等九大類多條規定的行為,將依法依歸進行打擊處理。
公安機關告誡大家:任何有違疫情防控的做法,都是對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負責任。病毒無情,誰都不能大意,任何的僥幸心理,都可能造成疫情傳播的連鎖反應,對于那些枉顧自身健康安全、更無視防疫大局的任性妄為者,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