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網訊?記者 張貞林 報道:23日,市教育局下發通知,根據省教育廳相關要求,結合《十堰市中小學2019-2020學年度校歷》安排,我市小學、初中定于2020年1月14日(臘月二十)放寒假,高中、中職定于2020年1月16日(臘月二十二)放寒假。2020年2月10日(正月十七)開學上課。
市教育局要求,放假前,各校要對全體師生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防止火災、溺水、交通事故、煤氣中毒、食物中毒等意外傷害。加強對學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國家法律、社會公德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加強與學生家長溝通聯系,通過召開家長會、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強化家長作為未成年人法定監護人的責任意識,依法對子女假期間的行為進行教育和監管。放假前,各地、各學校要對校園校舍、各類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檢修,消除安全隱患,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各地各學校要嚴格執行“省定目錄、平臺內征訂、新華書店發行”的教材教輔管理規定,并合理布置學生寒假作業,嚴格控制中小學學生假期作業總量,要求小學低段不布置書面作業,小學中、高段及初中年級不能超過平時的作業量。
市教育局提醒,在極端惡劣天氣下,各學校可調整作息時間,確保學生安全。如果出現暴雪降溫、重度霧霾等極端惡劣天氣,各地各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作息時間或作出停課決定,保障師生安全,事后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各地各學校要認真總結本學期工作,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制定好下學期工作計劃,確保新學期工作順利開展。各幼兒園參照中小學放假時間和要求,根據實際情況,做好相關安排,確保安全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