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縣網訊 通訊員 房紀軒 報道:“請你們如實填寫 《來訪接待登記表》,舉報或反映問題要實事求是……”11月12日下午,房縣紀委監委信訪接待室工作人員對來訪的況某等一行3人認真進行信訪問題受理告知。
今年以來,房縣紀委監委堅持預防在先,著力糾治信訪舉報中的誣告陷害行為。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年初,該縣紀委監委出臺《關于誣告陷害類信訪舉報行為處置暫行辦法(試行)》,明確4大類誣告陷害行為的分類處置方式,從制度層面建立糾治誣告陷害行為的常態化工作機制。建立與有關職能部門信息溝通聯系機制,加強協作配合,及時發現和處理誣告陷害信訪舉報;對誣告陷害人是黨員或公職人員的,依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或紀律 (政務)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誣告陷害人是非紀檢監察對象的,由公安機關根據情節輕重依法處理。對被誣告陷害的黨員干部,由縣紀委監委聯合相關單位在一定范圍內給予澄清正名,做到“給群眾一個明白,還干部一個清白”。同時,縣紀委監委建立宣傳教育長效機制,接訪干部在日常接訪工作中有針對性對來訪群眾進行教育引導,主動將誣告陷害類信訪舉報行為阻止在受理之前。
今年以來,房縣紀委監委共制止11起具有明顯傾向性的誣告陷害類信訪舉報事件。司法機關共處置5起誣告陷害、惡意舉報黨員干部的信訪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