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和《湖北省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結合房縣人民陪審員選任計劃和審判工作需要,房縣司法局會同房縣人民法院、房縣公安局嚴格按照程序開展了我縣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經過發布選任公告、個人報名、組織推薦、隨機抽選、資格審查、征詢意見、再次隨機抽選等環節,擬任命以下69名同志為人民陪審員,現予公示。
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從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5日。
公示期間,歡迎廣大干部群眾監督,對不符合人民陪審員選任條件的,可以來電、來信、來訪等形式向房縣司法局基層股反映。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應署報真實姓名。房縣司法局將對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確有影響任職情形的,將取消其任職資格。
聯系地址:房縣城關鎮詩經大道南側(房縣司法局)
聯系電話:0719-322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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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縣司法局 房縣人民法院 房縣公安局
2019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