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縣網訊 通訊員 杜德仕 報道:6月5日,一男子無證駕駛一架動力滑翔傘在房縣某樓盤上空進行商業表演,被房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民警當場查獲,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當日17時許,河南省南陽市王某(男,41歲)在未取得航空器駕駛資格的情況下,私自駕駛一架動力滑翔傘在房縣某樓盤上空進行商業表演,飛行時間二十分鐘左右。城關派出所經過調查取證, 依法給予王某行政罰款處罰,后民警對其進行長達一小時的相關安全知識教育,王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追悔莫及,表示今后決不再干這樣的事情了。
房縣警方在此鄭重提醒廣大市民,《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或者偷開他人航空器、機動船舶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