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晗暄
機關干部中,占位不為、為官不為者大有人在,百姓稱之為“混官”。記者觀察到,“混官”們的主要表現,一是在其位而不謀其政,工作上互踢皮球,或毫無干勁,事情可不做就不做,可晚做絕不早做;二是為人上選擇當好好先生,對與自己切身利益無關痛癢的一律明哲保身、高高掛起,以不得罪人為首要原則;三是遇到事情怕擔責、不表態,對待問題人云亦云,或者一味順著領導思路順桿爬;四是“唱功”比“做功”好,以惠民之名行自利之實。他們向領導匯報時頭頭是道,“說的水都能點燃燈”。然而如何真正的惠及群眾利益,不是其考慮重點,他們的出發點是自己的名和利,今天搞個這樣大張旗鼓的活動,明天搞個那樣標新立異的儀式,看似聲勢浩大,實則只是撈取政績的“面子工程”。“混官”們在安全區內,或安于現狀、不思進取、得過且過,或說的比唱的好聽,僅謀私利,很多居然也混得風生水起,滋味悠然。俗語云,“當官不為民作主,不如回家賣紅薯。”為政之本在于為民辦事。新時代背景下,混官之風更當休矣。如何讓“混官”的日子到頭?或可讓建立健全機制先行,內部官員考核和紀委監管加緊約束,外圍群眾評判和監督時刻緊隨,全力鏟除混官的生存土壤,讓機關干部真正形成干事創業、執政為民的濃厚氛圍。











